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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砂石企业用地注意!自然资源部发布最新指标
日期: 2023-06-30 16:40:09 点击量: 765
 

  据中国砂石协会获悉,近期,自然资源部发布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新修订的《控制指标》从规范性指标和推荐性指标两方面引导工业用地节约集约,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均要严格执行。对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要按规定核减项目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

  新修订的《控制指标》重点对工业项目31个行业用地涉及的“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关键性指标进行了修订。《控制指标》明确,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容积率指标控制值≥0.8;建筑系数指标控制值≥40%,砂石企业应该重点关注!

修订后的控制指标体现三方面政策导向

  一是严格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重点对工业项目31个行业用地涉及的“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关键性指标进行修订。同时规定,工业项目用地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严禁建设脱离工业生产需要的花园式工厂。

  二是推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比如,多数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宜低于1700万元/公顷,中西部地区则不宜低于500万元/公顷。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调整指标标准,努力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投入产出水平。

  三是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控制指标》明确了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制造业的用地标准,为相关企业享受工业用地优惠政策提供了管理依据和规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执行新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主动作为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产业等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规划标准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使用标准,并纳入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规划许可核发的审查依据。

  其中,容积率、建筑系数控制值原则上不低于《控制指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原则上不高于《控制指标》。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控制指标》审核工业项目用地,对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要按规定核减项目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