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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
日期: 2022-08-30 17:57:07 点击量: 777
 近日,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切实推动解决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来宾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从强化产业用地规划引领和空间保障、全力保障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盘活存量土地等15个方面提出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稳经济促发展的具体措施。

《措施》明确,要强化产业用地规划引领和空间保障。科学编制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方向和空间布局,促进各类要素向产业园区集聚。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的过渡期,指导急需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在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内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内选址。

 

《措施》提出,要全力保障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县(市、区)、管委要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存量土地,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推进自治区下达盘活存量土地任务的完成。各县(市、区)要在盘活存量获得用地指标的基础上,用足用好用活流量,大力实施增减挂钩项目。

《措施》要求,要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三方联动”保障机制,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协调,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效能。要以“标准地”改革为基础,拓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于产业园区中工业、仓储物流等用地,采取产业项目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方式。

《措施》强调,全力多渠道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加快建立健全市级补充耕地调剂机制,对自治区或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符合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申请条件的,可向市级申请有偿调剂,指标调剂价格下调10%。属于市级以上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县(市、区)可直接申请与自治区、市级储备库指标置换。对自愿纳入全区、全市补充耕地指标协议交易申请清单的补充耕地指标,可直接与急需开工且拟在近期完成用地报批的市级以上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民生项目挂钩,经与指标持有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价格可按交易指导价下调30%。

 

《措施》提出,支持废弃矿山“开发式治理”。将生态修复与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相结合,创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思路,结合产业项目进行开发式治理。符合城市发展、园区建设、矿产资源等规划要求,安全隐患大、严重影响生态和景观、具有一定的资源储量且短期内可开采完毕的,可出让“净采矿权”,限期完成开采进行开发式治理。修复后的土地依法用于城市和产业园区建设。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